当龙大哥走的时候我并没有挽留,我就站在村门口看着他的身体越来越小,最后终于消失在我的眼前,心突然痛的让我蹲了下来~~~一个月以来,我一直在练龙大哥教我的劈空掌,但每当吃饭的时候我总是想起他和我抢饭吃时的呆样。
看见他送给我的银枪内心一阵寂寞,我想他,想念和他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。
整个村庄的孤寂像枫叶一样,一点点的落在我的身上,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去冒险~~~这一年,我23岁.
到处是人的繁华街道,来回不停行走的漂亮马车,四处都是绿树环绕,大剑,瀑布,这里就是仙剑城。一路 上市民一直盯着我的拳套看(龙大哥送我的),我就纳闷了,他们怎么看拳套不看人啊,我就真的那么逊吗?
哇~~是服装店,那件蓝色的衣服好漂亮——就是买不起。一个和我大约一边大的小男孩,光着脚穿着比我还烂的衣服,拿着把破木剑艰难的向客栈走去,希望可以用几个铜币换点东西吃~~只听咚的一声小男孩从酒店里被踢了出来,让我吃惊的是他竟然笑了起来,还说真是给家族丢人了。
我鉴于仁慈之心把刚买的面包和牛奶分给了他,没想到他刚吃完就要认我当老大。我说别咱们咱们的,谁是你老大啊,吃完了该干嘛就干嘛去,别来烦我。谁知这家伙比我道行高,我去那他就跟那,整个一痞子,一副吃定了我的表情。
老大,你的爆炸头型很逊啊。老大,这个漂亮的拳套不会是你偷的吧?小战(小男孩的名字)闭上你的臭嘴,你是不是想死啊?我打~~~啊—老大欺负我~~~
我名字叫李逍遥,在偏僻的村庄长大,靠卖药维生活,18岁之前经常没同村的伙伴扁,说我的名字侮辱了他们的偶像.18岁之后当小兰被一个白马王子接走的时候,我终于领悟到人活着是需要力量的,于是我开始崇拜起500年前的那个剑仙李逍遥了,并幻想着可以向他那样出去冒险。
19岁到蜀山的时候,一个道士热情的接待了我,他用手在我脸上轻轻的摸了一下,让我的身体转了个180度,然后对着我的屁股就是一脚,20岁的时候也许是我的生命转点,因为我有我的医术救了一个高手,他让我叫他龙吟天,可我总是喜欢叫他大哥,并幻想着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出去冒险。
龙吟天的另一个身份是通缉犯,但我没有因为救通缉犯而后悔,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那么的快乐,看着一身雪白的他,我总是在想,如果我是女的,我一定要嫁给他。
我曾问过龙吟天怎么会成为通缉犯,他只是说为了理想,后来我在问的时候他总是笑而不答。而他的笑,像春天一样明媚,这年我拜龙吟天为师,跟他学拳术,龙大哥常说,他的功夫就是一个字,那就是快~~万物皆破,唯快不破。